摘要:国家教育部政策研究室有关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工作人员*各地英语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分配的通告: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教育局(教体局),相关部门(企业)文化教育(人事部门)司(局),*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下属各高等院校:现将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工作人员*各地英语水平考試(WSK)的相关分配…
国家教育部政策研究室有关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工作人员*各地英语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分配的通告: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教育局(教体局),相关部门(企业)文化教育(人事部门)司(局),*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下属各高等院校:
现将2011年国家公派留学工作人员*各地英语水平考試(WSK)的相关分配通告以下:
一、考試日期和语系
*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6月4日,考试英文(PETS-5)、法文(TNF)和法语(NTD),口语从笔试题目当日中午逐渐;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0日,考试英文(PETS-5)、日语(NNS)和德语(ТПРЯ),口语从笔试题目当日中午逐渐。
二、报名日期和方法
(一)报名日期::*次考試报名時间定于2011年4月11日至15日,第二次考試报名時间定于2011年10月10日至14日,考点可依据本地状况提早报名。考生能够函报,但务必提早与考点联络。
(二)报名方法:采用团体报名和本人报名二种方法。团体报名须持介绍信和有考生手写签名的身份证件影印件;本人报名须持自己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签证(士兵凭相对的身份证)。报名时, 考生须交*近一寸正脸免冠照一张。函报考生,还需向考点出示有考生手写签名的身份证件影印件。考生考試时需持身份证务必与报名时需持身份证一致,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可报考。
三、报名考試地址
英文(PETS-5)考点:
北京考试院具体指导管理中心 (电话:010-64269988)
北京语言大学 (电话:010-82303550)
北京外国语大学 (电话:010-88817840)
天津外国语学院 (电话:022-23245567)
河北师范大学 (电话:0311-80788519)
山西省大学 (电话:0351-7011732)
内蒙古工业大学 (电话:0471-6575727)
辽宁出国留学服务站 (电话:024-86909660)
大连外国语学院 (电话:0411-82592944)
吉林自考考试公司办公室 (电话:0431-84658704)
吉林省大学 (电话:0431-88499358)
黑龙江省大学 (电话:0451-86609153)
上海外国语大学 (电话:021-35372584)
南京市大学 (电话:025-83593330)
浙江省考试院服务站 (电话:0571-88907628)
我国科技进步大学(地址:合肥市) (电话:0551-3601917)
福州市大学 (电话:0591-22866857)
厦门市大学 (电话:0592-2185305)
江西师范大学 (电话:0791-8506254)
山东师范大学 (电话:0531-86180084)
*海洋大学(地址:青岛市) (电话:0532-66787010)
郑州市大学 (电话:0371-63887548)
*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校学院(地址:洛阳市) (电话:0379-69843766)
武汉市大学 (电话:027-68752843)
湖南省大学 (电话:0731-88823272)
湖南师范大学 (电话:0731-88872294)
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 (电话:020-36207153)
广西省大学 (电话:0771-3237226)
海南考试中心网 (电话:0898-65851886)
四川外国语学院(地址:重庆市) (电话:023-65385446)
四川大学 (电话:028-85407413)
贵州师范大学 (电话:0851-6702143)
云南师范大学 (电话:0871-5516408)
西安外国语大学 (电话:029-85309384)
兰州市大学 (电话:0931-8912115)
青海海岛教育发展趋势产业基地 (电话:0971-6306946)
甘肃大学 (电话:0951-2061069)
新疆省大学 (电话:0991-8582938)
日语(NNS)和德语(ТПРЯ)考点:大连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市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吉林省大学、新疆省大学。
法文(TNF)考点: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
法语(NTD)考点: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和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
四、考试分数及推送方法
(一) 教育部考试中心承担判卷和将考试成绩通告各考点。
(二) 考试成绩通知书在考試后两月上下由各考点发送给相关企业或本人。
(三) 考试分数针对申请办理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限为2年, 如作别的主要用途的,由各考试成绩应用企业追究其。
请尽早将文中分享至相关企业,通告拟申请办理公派留学及已获公派留学资质但外国语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准时报名。
国家教育部政策研究室